關于 新廣告法 涉及違禁詞與敏感詞的 公告聲明
關于《新廣告法》涉及違禁詞與敏感詞的公告聲明
9月1日新廣告法規定:所有頁面不得出現化用詞和功能性用語,為了支持新廣告法不影響消費者,我公司鄭重聲明:網站頁面上的化用詞與功能性用詞全部失效,網站個別描述詞只是針對產品參數和性能的描述與廣告法中的極限禁用詞無任何關聯及關系.
公司產品新聞資訊發布較早且眾多,文案難免涉及到新廣告法的敏感詞和違禁詞。如標題、包裝、產品介紹、圖片、詳情頁等等.對于渉及到的極限用語,我們將盡快一一排查修正.希望各監督部門及各位同行給予一定的修正時間,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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